问题 | 丧偶儿媳有无继承权 |
释义 | 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一、法定继承举证责任有哪些 法定继承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父、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要求继承遗产,而其他继承人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的,应由主张自己有继承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继承权的丧失。如果均为法定继承人,对谁丧失继承权存在争议,主张他人无继承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3)继承权的放弃。对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议的,必须由主张他人放弃继承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二、婆婆财产有继承权吗? 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