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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有: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法院的再审裁定书不服的办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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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