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什么第一刑事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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