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监外执行刑期会如何计算? |
释义 | 暂予监外执行刑期应这样计算: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决定收监执行的同时应当确定不计入刑期的期间,并且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监外执行是终身的吗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可见,暂予监外执行是因为罪犯出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措施。当该情形消失后,还是会收监的。 二、法院开庭后可以马上收监吗 不是,判决后,首先看有没有人上诉,有人上诉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二审,都没人上诉的话继续羁押在看守所,一个月左右法院给执行,然后就等着看守所集中送监狱,一批一批的。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的。2、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的。3、采取自伤、自残、欺骗、贿赂等手段骗取、拖延暂于监外执行的。4、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医疗、诊断病历材料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怀孕的妇女, 法院会收监吗? 取保候审期间怀孕的妇女是否会收监,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怀孕的妇女是否会在看守所进行羁押。如果在羁押期间怀孕的,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当判决生效之后,怀孕的妇女是否在监狱里服刑。在法院判决之后的服刑阶段,怀孕妇女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期满之后,她的刑期还没到期的话,应当继续收监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法律规定的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收监执行建议书中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批准机关进行审核后,应当及时通知监狱、看守所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依法对罪犯的刑期重新计算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决定收监执行的同时应当确定不计入刑期的期间。 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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