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合伙关系吗 |
释义 | 若只有转账记录是不足以证明合伙关系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那么合伙关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合伙关系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个人合伙的成立,是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尽管一般认为合伙的成立需要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由于中国独特的乡土社会特色,法律也规定了对符合合伙其他条件的无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的认定方式。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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