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细节 |
释义 | 1.避税陷阱。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 2.房屋质量陷阱。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质量仔细验看,除了实地考察外最好向左邻右舍、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做过大修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 3.合同条款陷阱。由于目前的房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往往由于一张便条,甚至一个字,就会有大的陷阱。 4.房屋折旧率陷阱。房屋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况且土地使用权也是有年限的,通常情况下最长只有70年。 一、房产证名字去掉一个人需要多少钱 房产证里去掉一个人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 二、房屋质量监督投诉 第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建设和出售一方,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房屋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当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呢再根据质量原因依据合同约定向施工、设计等责任单位赔偿。第二、向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向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第三、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面两个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方式,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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