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自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以下地区及情形,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1、偏远地区; 2、交通不便的地区;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