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起三十年了,没有打结婚证,女方家拆迁能享受分房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如果妻子不属于安置人口且拆迁发生在结婚前,她无权要求分配房屋。但如果拆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妻子作为被安置人补偿了房屋面积,她有权要求分割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丈夫家拆迁的房子离婚时是否可以分配的确认方式:如果妻子不属于安置人口,且该安置发生于结婚登记钱,则起诉不可以分配。但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按人口进行补偿,妻子作为被安置人补偿了房屋面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权益:未婚夫妻能否享受分房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权益通常是基于房屋所有权或法定继承关系来确定的。对于未婚夫妻来说,没有打结婚证可能会对享受拆迁分房待遇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未婚夫妻在没有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分房权益。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拆迁政策或征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了解具体的权益保障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未婚夫妻可能通过提供共同生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等方式来证明长期稳定的关系,从而有机会享受一定的拆迁补偿权益。因此,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判断和解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拆迁补偿房屋的分配,如果妻子不属于安置人口且安置发生于结婚登记前,则离婚时不可分配。然而,如果妻子作为被安置人已获得房屋面积的补偿,夫妻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对于未婚夫妻,享受拆迁分房待遇可能会受到影响。建议您咨询当地拆迁政策或征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了解具体的权益保障情况。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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