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你的完成学业时间为准,发证时间是该证件正式签办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学校为了规范学院学生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提高换证工作效率,每年5月和11月学院组织两次结业生换证考试,结业生后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的学生每年 6月上旬、12月上旬统一办理,毕业时间按6月1日和12月1日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