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债房,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由债权人上市出售的房屋,但并不包括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抵债房能否办理房产证需要判断抵债房本身是否具有瑕疵,若建设抵债房的开发商没有办理土地和产权登记,或者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等情形,这种抵债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若抵债房本身没有权利瑕疵的,可以有两种方式办理过户。第一,先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到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至公证处办理一个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转让文书,当债权到期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债权到期后,债权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直接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行使抵押权,变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