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股权法律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的金额,则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 一、并购贷款需要抵押物吗 不一定,可以几种方式: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九条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原则上,银行对并购贷款所要求的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贷款种类。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银行将采用更为审慎的方法评估其股权价值和确定质押率。 二、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 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即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 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清算组处分公司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1、定额清偿的原则。即清算组在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的财产足以抵偿公司的债务时再依法处分公司的财产,并将属于公司债权人的部分定额偿付给债权人。 2、先债权后股权的原则。即清算组必须在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后再向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清算组不得在清偿公司债务前向股东分配公司的财产。 3、风险收益统一的原则。即清算组在处分公司剩余财产时必须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不得违反风险与收益统一的原则处分公司的剩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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