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不需要回到登记当地,只要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