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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释义
    1、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在被别人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并且在起诉时效之内对方不还款的情况下,一定要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过了起诉时效,虽然人民法院依据会受理案件,但是人民法院不保证当事人会赢。
    一、十七年欠条还能起诉吗
    十七年欠条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欠条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债超过三年是否可以起诉
    欠债超过三年可以起诉。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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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2: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