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报告;②原《户口簿》;③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④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三、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 1.留在原地:可以继续留在对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3.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4.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