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二手房验房,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卖房者”非房主;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卖房者未将房屋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物管费用未结清;一房二卖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