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规定 |
释义 | 可拒绝履行合同条件和规定的情形是: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期限内履行。 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 一、在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一百四十七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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