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答应交公积金但是不交怎么办 |
释义 | 单位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持相关的资料到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受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需要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是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一般情况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卡余额有关吗 公积金贷款金额与卡余额有关。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除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乘还款能力系数乘12乘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账户存储余额挂钩。目前,最高倍数已从15倍放宽到40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15天内批准贷款或不批准贷款,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住房公积金到哪里去办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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