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被征地养老保险政策 |
释义 | 一、农村被征地养老保险政策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农民。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龄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从参保之日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1.5万元。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材料 1、农民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养老保险申请表》; 3、农民需要提供村委会开具的征地协议证明、征地补偿合同;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 2、按年缴费:每年100元至800元;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现在已经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农村户口,16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业人员。 2017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97元; 5、被征地100%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29元。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失地农村以村集体为参保单位,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农民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填写《申请表》并盖章,上报政府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登记。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六、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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