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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书协是什么性质单位
释义
    书法协会,属于团体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书法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由国家级的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教育家和书法活动组织、管理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专业组织,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国书法家协会按通俗说法属于“官办协会”,协会除了办公室、组联部、 展览部、 外联部 、 研究部、 培训中心及《中国书法》、《中国书法通讯报》,还设有专业委员会,如学术、维权、篆刻、草书、正书等等很多。“学术委员会”是其中之一,是中书协下属专委会,属于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基本相当于一个单位的“中层”、“部门”。专委会委员地位又高于一般会员。
    《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社会团体法人有自己的区别于企业法人的特点。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工会”多指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书协会是专门从事和书籍有关的协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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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8: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