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起诉总公司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起诉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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