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察不可以随便查别人的个人信息。警察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经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 一、怎么知道有没有立案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由于我国施行立案登记制,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这时并不意味着正式立案。当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法院会登记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报案后,民警会带报案人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形成一个书面文字的案情记录,这个叫受案。在这个过程中,报案人可以要办案警察的联系方式,随时向警察咨询案件进展。在公安局或派出所做笔录,并不意味着已经立案。报案是否够构成刑事案件,是需要调查的,普通的纠纷或一般的违法,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治安行政处罚。只有经过初查,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才会进行立案调查。一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警察就会主动联系报案人了。刑诉法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复议。 二、别人的结婚记录是否可以查询 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所以一般个人是不允许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是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若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 三、快捷避让公安系统可以随便查到别人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公安机关在国家安全需要或者案情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查询个人信息的,非职务需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查询个人的信息。个人私自在公安局调查别人属于犯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个人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