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宫颈癌,我被诊断后被保险公司拒赔,能否将其告上法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若未履行义务,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权。但宫颈癌的诊断标准、治疗方式、预后等方面存在争议,也有可能是在保险期间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疾病,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范围内。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误导或故意隐瞒事实导致被保险人误解,或者保险合同中对宫颈癌的免赔条款未合理明确,被保险人有理由起诉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遗失物、漏失物的拾得人应当返还。收受遗失物、漏失物的人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保险法》第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合法、公正、诚信。 4.《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5.《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对保险人提出的有关询问,应当如实回答。 6.《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二)拒绝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金或者利益的;(四)违反合同约定,损害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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