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市办理结婚证是否可行? |
释义 | 结婚证不可以跨市办理,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结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都需要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查和询问。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 法律分析 结婚证不可以跨市办理。 双方当事人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不可在任意地区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结婚证办理需遵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无论是中国内地还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都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若符合条件,将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但若不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性,以及避免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结婚。同时,对于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的人,也将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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