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双方调解不成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双方调解不成,如果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一、男方能不能因女方患产后忧郁症提出离婚 男方可以因女方患产后忧郁症提出离婚,不过要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后提出,如果在一年内提出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即使是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后提出离婚的,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因为女方患有产后忧郁症并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男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二、军婚起诉几回法院就会判离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与起诉几次没有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起诉了几次。 所以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则无论起诉多少次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军婚想离婚的,需要取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的,在其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关于重大过错是指重婚;家暴等情形。 三、本市乡镇府可办理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方法,协议离婚(民政局离婚)或诉讼离婚(打官司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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