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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宫颈癌保险不告知被拒赔是否违反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基于对等自愿原则,保险人有权合理的要求被保险人告知风险情况,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将告知义务告知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未得到告知义务的履行,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
    2.《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
    3.《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告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的,除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外,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责任。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保险人有权查询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告知义务告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得到告知义务的履行,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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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4: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