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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责任承担规定
释义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修缮义务,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然而,如果承租人有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保留证据,租赁期间需妥善保管租赁物以防损坏或丢失。
    法律分析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出租人有修缮义务,在《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修缮义务的履行方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需注意的是,当房屋修缮已经明显不可能,承租人则可通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此外,出租人的修缮义务是建立在承租人无过错的前提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承租人故意损毁租赁物或者对租赁物损坏存有过错,不仅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修缮,反而有可能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因此,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情形,承租人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修缮,避免损失扩大,如果出租人在已经接到通知而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承租人自行维修时,应注意保留租赁物损毁情况的证据以及维修费用支出的正规票据。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注意妥善保管好租赁物,防止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及其内部物品的损毁、灭失。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租赁房屋维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修缮义务,并应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保留维修情况的证据和费用支出的票据。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也应妥善保管租赁物,避免损毁或灭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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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