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损失达到多少能构成刑事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经济损失达到多少能构成刑事案件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二、经济损失标准划分依据 1.特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 2.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 3.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4.一般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三、财产损失赔偿包括哪些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 1、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的,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按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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