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个人帐户余额怎么查不到 |
释义 | 社保查不到余额的原因: 1.由于缴纳社保费用之后,到账延迟所导致的无法查到余额,这种情况下,建议用户可以等待一段时间之后再去查询账户资金情况。 2.则是用户的查询方式不对,若是社保卡是无法通过银行ATM机查询余额情况的,只能查询到金融账户的余额,若是金融账户没有资金的话,那么也是无法查到余额数据的。建议可以携带社保卡前往社保机构进行查询。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查询: 1、社保局官网查询:各地区都会有专门的人社局网站,找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官网并登录,即可完成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的查询。 2、柜台查询: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在服务大厅办理社保查询的业务。 3、第三方平台查询:微信、支付宝这种第三方平台也是可以查询的,进入平台中的“电子社保卡服务”便可以查询;前提是参保地已经开通了电子社保卡服务。 社保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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