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粮地被征用如何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口粮地征用一般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块综合地价确定。区块综合地价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农业用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和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辟谣】土地可以抵押吗?真相:无法分析:《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包括土地: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提醒】农村土地确认权纠纷怎么办?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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