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赁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一级土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6.00元;二级:32.00元;三级:29.00元;四级:27.00元;五级21.00元;六级:16.00元;七级:12.00元;八级:10.50元;九级:9.50元;十级:8.50元;十二级:5.50元。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