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意外伤害险是指因为发生意外,导致被保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身亡的事件,一般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根据受到伤害的程度进行赔付。意外医疗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为发生了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必要并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金额,对这部分医疗费用给付一定的保险金。 一、血压高迷糊摔倒后骨折是否属于意外险 血压高迷糊摔倒后骨折属于意外险。一般而言,意外险由以下四个因素组成: 1、外来。所谓外来,是指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因素造成的伤害; 2、突发事件。所谓突发事件,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造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和结果有直接的瞬间关系; 3、非本意。所谓非初衷,是指非当事人能够预见、非自愿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的伤害。伤害的结果是意外,非意外伤害的原因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 4、非疾病。所谓非疾病,是指损害不是由被保险人的身体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一)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给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住院误工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住院护理津贴: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累计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时间为限。 (二)交通意外保险意外身故/意外残疾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由保险公司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驾驶人意外险驾驶人员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驾驶人员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连带乘坐人员意外伤害: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赔付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连带乘坐人员意外医疗:连带被保险人在乘坐被保险人驾驶的非营运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道路紧急救援:提供应急加油/加水、电瓶充电、紧急修理、拖车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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