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西进,无疑是利于成渝城市群相向发展的。2017年4月25日,成都正式开启“东进”征程。人流、物流、资金流,不断向这里汇集。如今放眼望去,成都东部的大地上,一切都铆足了干劲:交通在畅达、项目在汇聚、公园在生长、“新城”在崛起……跨越龙泉山,向东发展。“东进”战略的实施,成为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推动发展格局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成都东进,有助于带动成渝城市群相向发展,推动区域空间协同治理。成都向东,重庆向西,“双中心”相向发展。成都大力实施“东进”战略,当前“东进”区域已初步完成战略研究、总体规划编制、骨干工程设计,启动了牵引性支撑性项目,东部新城正加快整体成型成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