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方式有: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 反担保方式具体有: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种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下列内容: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