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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欠我4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释义
    欠四千块钱对方迟迟不还是可以去报警,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并不一定会管,报警得到的效果甚微,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要回钱。
    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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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