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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有哪些情况下解除合同
释义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一、房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
    如果是在合同期内,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支付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
    房屋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条件: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擅自转租;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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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