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司法解释如下: 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而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当日开始计算。如果,这期间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酌情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和影响如下: 1、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2、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3、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