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