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 3、劳动者提供的证明其劳动的证据,如劳动者提供的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 4、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的流程如下: 1、收集证据:收集证明自己劳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材料; 2、选择投诉途径:可以选择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3、书面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投诉,详细描述自己的遭遇和要求; 4、调解: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介入调解,协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5、调查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劳动监察大队会开展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申请仲裁或起诉:如果调解和调查都没有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投诉拖欠工资需要的流程比较复杂,需要耐心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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