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含税。政策中的销售额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 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包括自开票销售额、代开票销售额和不开票销售额,当期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总和。 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