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广告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房屋广告的法律效力,主要根据广告性质来分析。 第一种,有些发展商会将在广告中的某些许诺和购房者的条款的形式写到正式的“购房合同”中,此后再谈这个问题就已经不是在说广告,而是谈合同条款了,其法律效力是明确、有效的。 第二种,其内容属发展商宣传所需的夸张性语言,目的是为了引起注意、制造声势、氛围,并没有明确的指标,这些广告仅仅构成了一种要约邀请,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三种,房地产广告。这些广告中往往标明了价格、位置、装修条件、物业管理条件、配套设施设备、赠送的物品或优惠等。这些广告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要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一、售楼处虚假宣传诱导买房怎么处罚 可以。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内容。 二、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要约邀请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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