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退还对方了还立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诈骗退还对方了公安机关还会立案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物,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理论,诈骗罪是行为犯。对于行为犯,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只影响到对犯罪完成形态(既遂或未遂)的认定,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行为人开始虚构骗局骗取财物,是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标志,而被害人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使行为人获得财物,是犯罪既遂的标志。犯罪既遂后,行为人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不可逆转,即便在立案前退还全部或部分赃款,也属于既遂后的退赃行为,需要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衍生问题: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1.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2.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要求(数额较大一般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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