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定义?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尚在建设中时,提前向承购人出售,并要求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预售的商品房并非政府性项目,而是社会性的自购房房租项目。只有在房屋正常施工状态下,开发商与业主达成的销售协议才能被称为预售。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预售的商品房不是政府性的,而是民主自购房房租的社会性项目,房屋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时开发商与业主达成的销售协议即称为预售。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在房屋建设尚未完工时,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合同。其要点包括:1.合同主体:开发商和购房者;2.合同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交付标准、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装修标准等;3.权益保障:约定购房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如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等;4.解除合同: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5.争议解决: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诉讼、仲裁等。购房者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确保购房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结语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预售的商品房不是政府性的,而是民主自购房房租的社会性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权益保障、解除合同和争议解决等要点。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购房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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