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