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伤残等级1-10级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