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拆迁的房子是不能办营业执照的。 因为在拆迁安置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存在争议,且存在被拆除的风险,因此不具备稳定的经营条件。如果擅自在要拆迁的房屋上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拆迁房子包括: 1、房屋本体:包括房屋的主体结构、墙体、屋顶、地面、门窗等; 2、房屋内部设施:包括水、电、气等管道设施、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空调等; 3、固定装置:包括固定在房屋内部或外部的固定装置,如橱柜、卫浴设施、空调室外机等; 4、土地使用权:即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拆迁房子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拆迁范围:政府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这个范围通常是由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公共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2、房屋性质:拆迁房屋通常是指违法建设、无证房屋、危房、老旧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等,这些房屋通常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反相关规定; 3、房屋产权:政府拆迁房屋需要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也需要依法处理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4、补偿标准:政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要拆迁的房子是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对某些建筑物或土地进行强制拆除的房屋。这些房屋可能是违法搭建、违法占地、安全隐患、影响城市规划等原因而需要拆除。拆迁房子通常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并且需要依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