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川出入防疫政策: 1、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措施; 2、对已经布局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不得随意撤销、停止服务; 3、取消对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人员核酸、抗原“双检”措施; 4、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下载“我的宁夏APP”申领健康码、单位及社区(村组)双报告要求; 5、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措施,不再开展落地“双检”; 6、取消区内人员跨市域流动查验检测措施; 7、入宁返宁人员不再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5天不得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5天赋黄码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