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第一步,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证据,并对拟采取诉讼行动的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与,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2.第二步,启动诉讼前必要的前置程序。在掌握事实证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启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3.第三步,瞄准时机,启动诉讼程序。1、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你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2、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