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无故扣押一个月工资的行为不合法。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在用人单位扣押一个月工资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未发放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