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挂失自己名下的车的方法如下: 1、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明; 2、车辆被盗证明提出挂失申请; 3、到车管所相应窗口受理。 汽车挂失要注销登记,可以到车管所办理。 机动车挂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灭失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