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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判不离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出现以下情形时,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依法不予判离: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女方在孕期,但是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的除外;
    3、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一、民法典什么情形不能走离婚起诉程序
    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可以走离婚程序:第一、女方怀孕期间;第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第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第四、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第五、没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第六、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第七、夫妻感情没破裂的。
    二、二次起诉成功什么理由不判
    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也法定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三、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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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44:41